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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这6个地方光伏补贴即将到期 用户抓紧申报领取!

2018-2-2

2017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用户并网建设光伏电站可以拿到0.37元/度的国家补贴。此外,各地区为鼓励建设光伏电站、支持光伏产业发展,也出台不少地方政策对光伏用户进行补贴。但是根据政策中的要求和规定,这6个地区的光伏补贴2018年即将到期,用户需要注意抓紧时间申报领取。

广东省佛山市

奖励范围:从2016年-2018年在佛山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

奖励标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该市将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在列入省光伏发电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对我区范围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经申报批准,在国家、省市有关补助的基础上,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2014-2018年)。

  浙江省金华市

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浙江省磐安县

分布式: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前建成,给予0.2元/度补贴,连续补贴3年。

集中式: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0.2元/度补贴,连续补贴3年。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

新建的建筑物,单体建筑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投资额纳入工程概算。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上海市

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金额为: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及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期限为5年。该补贴政策适用当地2016年-2018年投产的光伏项目。

  实际上,用户除了需要清楚各项政策的具体规定外,还需要了解关于光伏补贴的4点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部分地方的补贴政策带有地方保护主义,明确需要使用当地光伏企业的产品才可享受地方性补贴或者都可享受补贴。大家在参考补贴的同时切不可忽略前提条件,以免不能及时获取补贴。

2.光伏补贴分为国家、省、市、县,用户需明确自家光伏电站享受几层光伏补贴,以免遗漏。

3.补贴的模式各地亦有差异,有实行发电量补贴、有实行上网电价补贴、还有实行一次性初装补贴。

4.有些补贴只针对工商企业,而非家庭用户,用户需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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